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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拟规定:保租房租金年涨幅不得超5%

来源:中新经纬

中新经纬2月23日电 北京市住建委网站23日发布《关于规范本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提到,持有运营单位可动态调整保障性租赁住房(下称“保租房”)项目备案租金,项目备案租金上涨的,年度涨幅应低于项目周边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涨幅、且不高于5%。

北京市住建委介绍,2022年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北京市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方案》(下称“9号文”),北京市大力发展保租房,加快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问题。“十四五”期间,北京市计划通过新建、改建、盘活闲置住房转化等方式,建设筹集保租房40万套(间),部分项目已陆续投入运营。北京市住建委对已运营项目进行调查研究,从租金管理环节提出管理意见,进一步完善保租房政策体系。

租金确定方面,《征求意见稿》称,保租房项目租金由持有运营单位确定,且应当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评估租金。市场租金水平由持有运营单位委托专业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确定,可分别评估确定同类型同品质市场租金水平,分为成套住宅、公寓、宿舍三类。

《征求意见稿》提到,保租房持有运营单位委托专业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评估租金,房地产估价机构应当根据项目住宅型、公寓型、宿舍型分类设计情况,以及同一项目房屋不同品质的实际,分别评估确定同类型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评估租金。同户型、面积相当的房屋,可根据朝向、楼层、个性化装修装饰、家具家电配备等因素,实行差异化定租。

备案程序上,《征求意见稿》提到,保租房租金备案全程网上办理,持有运营单位在管理系统中提交相关依据材料,平台自动即时备案,提高工作效率。

租金涨幅方面,《征求意见稿》表示,北京市保租房采取市场化运营,租金可随市场变化调整,持有运营单位动态调整备案租金时,项目租金仍应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评估租金标准,且租金年度涨幅应低于周边租金涨幅。租金调整后,应按要求重新提交备案。

《征求意见稿》拟规定,持有运营单位可动态调整保租房项目备案租金,项目备案租金上涨的,年度涨幅应低于项目周边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涨幅、且不高于5%。

易居研究院研究总监严跃进对中新经纬表示,北京这一政策很具有典范性。

“近两年,保租房是在筹集房源,房源筹集到位后开始从价格上来定位,工作在层层递进。”严跃进称,另外,《征求意见稿》中提到“根据项目住宅型、公寓型、宿舍型分类设计情况等,分别评估确定同类型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评估租金”,这有助于租金更加科学合理,使其在每一类居住者的承受范围之内。

严跃进同时提到,今年保租房是一项很重要的工作,做好租赁领域,尤其是保障性住房这一领域规范租金的相关政策,对各地是有非常好的启发,值得重点关注。(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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